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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专栏】成县:“法律援助+先行调解” 巧解事故赔偿困局

来源:成县政法委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5-09-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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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法律援助真是咱老百姓身边的法律好帮手!”近日,在成县综治中心调解室内,小张在调解协议上签下字后,紧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连声道谢,满是对这场高效调解的认可。一起僵持将近两个月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因成县综治中心“法律援助+先行调解”工作机制的精准助力,迅速画上圆满句号。

矛盾缘由:

2025年7月,张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时,与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刮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王某和另外两名人员不同程度受伤。因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交通事故中张某某与王某承担同等责任,乘坐摩托的张某某(以下简称小张)无责任,所以在后续的赔偿金额协商中,三方因责任认定认知差异等问题陷入僵局,多次沟通无果后,最终找到县综治中心,县综治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迅速为其办理受理登记,并第一时间启动“法律援助+先行调解”工作机制。

调解经过:

案件受理后,县综治中心立即选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调解员以“情理+法理”为切入点,面对小张因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产生的焦虑情绪,调解员先耐心进行安抚。随后,调解员向张某某和王某家属细致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同时,调解员也引导小张理性看待事故责任,并认真梳理合理的赔偿诉求,避免因情绪过激导致矛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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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情理兼顾、法理相融”的不懈努力下,三方逐渐放下分歧,经过多轮沟通协商,三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某赔偿小张3000元,王某家属赔偿小张2500元,并当场履行。

经验启示: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彰显了成县综治中心“法律援助+先行调解”工作机制在矛盾化解中的高效与便民,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筑牢了坚实防线。但这起事故也如同一记警钟,提醒着我们交通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在此,也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携手共创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