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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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设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
过半委员为专家 实行差额遴选制(链接)
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2014年12月13日成立,并向15名委员颁发了聘书,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负责全面考察法官、检察官参选人选的各方面表现和业绩,从专业角度提出遴选建议。
受聘的15名委员包括7位专门委员和8位专家委员。专门委员由市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大、市公务员局、市高法、市检察院等单位的分管领导担任。专家委员共8名,从全市各方面487名资深的法律法学专家、律师代表中推选产生。遴选(惩戒)委员会附设专家库,由资深的法学专家、律师代表等组成,共20人左右。
据介绍,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的职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遴选法官、检察官;二是对高级别的法官、检察官择优选升;三是对法官、检察官严重违纪行为提出惩戒意见。会议决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过全体委员半数通过有效,同时建立差额遴选制度。(郝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