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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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陇南市发改委积极履行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职能,重点在完善机制、联合奖惩、优化环境等方面做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机制建设方面,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县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员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具备行政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职能的所有部门和单位确定专人承担联络员职责,进一步明确了联络员工作职责和任务,完善了联络员会议、学习培训、信息数据反馈、督导考评等工作制度。联合奖惩方面,联合市直有关部门印发了《文化市场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会计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文件,全市行业间失信联合惩戒领域累计达到40多个。优化环境方面,坚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升营商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会同有关部门在道路客运领域、盐业监管、旅游行业监管、煤炭行业、天然气等5个行业,开展了公共信用状况综合评价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评价等级为“差”级企业进行了警示性约谈并纳入国家和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评价结果为“中”级企业增加专项检查频次,推动企业增强守信践诺和诚信自律意识。
(原文链接:http://www.longnan.gov.cn/4448264/18149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