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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工商系统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市场综合检查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9-02-19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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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维护春节期间市场秩序,2月14日,陇南市康县工商局组织市管股、城关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到远东超市、滨河路市场、东街农贸市场开展了综合检查。在远东超市,工商执法人员检查了零食、猪肉等节日快销商品,在滨河路烟花爆竹门店检查了销售孔明灯情况。在远东超市和东街农贸市场对冷冻猪肉、生鲜猪肉及猪肉产品进行了检查,查看了猪肉“两证两章”情况,要求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保障市场流通的生鲜猪肉来源安全。在滨河路市场还检查了小商品,没收了销售的部分“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小商品,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了立案查处(正在处理中)。
在检查过程中,工商执法人员还就市场经营主体履行安全责任、及时报送并公示2018年度报告、诚信经营文明经营、落实门前“四包”责任、举报“市霸”“菜霸”“行霸”等市场领域涉黑涉恶行为线索、禁止销售燃放孔明灯等进行了再强调。要求各超市、门店、商户要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消费者安全放在第一位,营造安全放心的节日消费环境。要自觉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及时报送并公示2018年度年报。要禁售禁放孔明灯,营造“减少一次燃放,增加一份安全”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生态环境。要严格落实《康县市容环境卫生门前“四包”责任书》,不占道经营、不私设摊位、不乱摆乱放,营造干净整洁的城市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longnan.gov.cn/4448260/155870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