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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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陇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陇南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细则》,标志着陇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双随机”抽查机制,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抽取确定一定比例的市场主体,随机选派抽查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和经营行为实施检查,并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
《细则》确定了随机抽查工作总则、随机抽查事项、随机抽查方法、随机抽查检查程序、抽查检查结果公开、附则共五章二十条。
一是明确制定细则目的是为贯彻落实陇南市人民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细则确定了随机抽查四项原则、组织实施、层级职责、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纪律。
二是细则确定将公示信息抽查和经营行为抽查有机融合,确定随机抽查事项为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和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三是细则确定随机抽查市场主体采取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方式。每年对市场主体进行不定向抽查两次。第一季度抽查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第三季度抽查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与经营行为。确定了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比例。不定向抽查按不低于市场主体总量3%的比例确定抽查名单,定向抽查即根据本级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安排、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消费投诉举报等特定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按照10%至100%的比例确定抽查名单。要求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随机抽查检查人员名录库,采取随机摇号方式抽取确定市场主体检查名单,从抽查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明确了随机抽查具体组织实施机构和监督机构及监督方式。
四是细则确定了随机抽查检查程序。抽查检查人员检查市场主体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要即时填写抽查检查记录表册。
五是细则确定了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开方式。明确抽查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对抽查检查记录和现场检查记录情况,要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经济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照违法情节轻重分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