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陇南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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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在校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培养正确的消费观,3月14日上午,陇南市康县工商局联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康县一中、城关中学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消费维权进校园宣传活动。
开展此次“3·15”宣传进校园活动,旨在积极宣传消费维权和食品安全知识,让消费维权意识在学生心中扎根。在引导学生文明、节约、绿色、低碳、健康消费的同时,全面提升自己的消费维权意识。活动现场共计向两校师生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费法》、《甘肃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宣传资料200余份。(冯丽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