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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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干警要讲政治讲规矩
陇南市礼县法院 李小平 石磊
今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同月16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习近平进一步提出,“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政治规矩,是当前理解我国政治思路的一个关键词,更是我们从事法院工作的一个原则。那么,到底什么是政治规矩?为什么要在今天重提政治规矩?面对司法体制改革,法院如何遵守政治规矩?
一、党的规矩就是政治规矩
我们党拥有8600多万党员,如此规模的党,如果没有纪律和规矩,就注定是一盘散沙。现代社会,无论国内或国外,形势尤为复杂,肩负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因此,就越需要保持执政党的团结统一。要达到这个目的,不仅需要一套严密的组织体系,需要全党成员的高度自觉,也需要制度约束,这就是纪律和规矩的作用。革命战争年代,为了战胜敌人,需要规矩;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为了凝聚全党、团结一心啃下硬骨头,同样需要规矩。那么,党的规矩包括哪些内容呢?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有过总体论述,具体来说,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就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面、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习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列入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党内很多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性,经过实践检查,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二、政治规矩的内容
党的纪律是刚性规矩,优良传统和工作惯性是不成文的,相对柔性的规矩,但同样需要遵守。习近平指出,“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们今天重新提倡政治规矩,其本质就是为了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内团结统一,重塑党组织的纪律性和约束力,净化党的政治生态。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习近平对于“不守规矩”的现象有所总结。如,在原则立场上,不守规矩主要体现为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包括“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甚至“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又如,在党内团结方面,不守规矩的主要体现,是“团团伙”、“小山头”、“小圈子”、“宗派主义”。2013年和2014年,习近平两次在不同场合表示,党的干部来自五湖四海,不能借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场合搞小圈子、搞帮派、称兄道弟“宗派主义必须处理,山头主义必须铲除”。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的出现,本质上就是“党内有党”,不仅可能在上请下达,方针执行上打折扣、搞对抗,甚至可能形成“门客”、“门宦”、“门附”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在政治上形成一种抱团化、互相支持、互相提携的利益交换关系,使政治“潜规则”大行其道,破坏党的风气和统一。
习近平反复论及的另一个规矩,就是“组织”的重要性。要有组织、体现组织、就要体现程序意识,作为党员,组织性体现在哪里?全党服从中央,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遵循组织程序,听从组织安排,重大事项向组织请示报告。习近平批评道,现在许多干部没有程序意识,“迈过锅台上炕”或者是做先斩后奏的“事后诸葛亮”。这种情况,主要体现为“组织意识淡漠、不向组织请示报告”,个人生活发生的重大变故不报告,而这也是干部出问题的苗头。政治意识不强,组织意识不强,一个干部就不免目中无人,心中无畏,甚至可能管不好身边人,擅权干政、干预选人用人、打招呼说情等问题。
联系法院实际,人民群众反映的极少数干警“六难”、“三案”问题,其实质就是不讲纪律,摒弃规矩的表现。其实,法院就是最讲规矩和程序的地方,最高法院今年就法院内部人员和领导干部干预案件的问题作过明确规定,但为什么还有些干警不守纪律,问题就是这些人无视规矩,规矩约束当事人可以,约束自己则另当别论,这是一种典型的不讲规矩的表现。长期以来,不讲规矩不仅败坏司法程序,更败坏党风、政风、被人民群众所唾弃。
三、如何遵守政治规矩
有规矩,必须懂规矩,更应遵守规矩。因此,无论什么人,包括法院干警都必须遵守规矩,更应遵守政治规矩。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绝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服从党委的领导,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上级法院的业务指导,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不得公开发表与法律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不得脱离法律程序。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绝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以工作“圈”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不得在会上说一套,下来又搞一套,工作中要团结配合。
三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和司法程序,绝不允许擅自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搞清自己的职责,明确自己的权限,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理解组织,不得欺骗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前,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一但决策出来,不允许软拖硬推,拒不执行,更不允许跑风漏气、泄露机密。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司法体制改革已迫在眉睫,面临的困难一定很多,要解决的问题一定不少,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全面从严治党”,守纪律、讲规矩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最重要抓手。对于法院来讲,今年又是司法体制改革迈入深水区的一年,各项改革措施将逐渐展开,有些改革措施就可能触及到个人利益,如何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协调好,解决好,便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因此,讲规矩便显得尤为重要,改革也是讲规矩的,我们不能因为改革触动了个人利益,便放弃规矩,不讲规矩,而是要以个人“规矩”服从大局“规矩”,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前迈进,所以,面对司法体制改革,就要大讲规矩,尤其要讲政治规矩。
习近平总书记说的好,“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