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9-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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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日,陇南市安委会办公室发出《关于在全市矿山企业立即开展隐患排查检查督察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面安排部署,对全市所有矿山企业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通知认为,当前,正值年末岁首关键时期,加之受冬季不利因素制约和生产旺季任务重相互叠加,潜在安全风险增大。各县区、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教训,始终绷紧绷牢安全生产这根弦,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细化工作预案、强化工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落实防范措施,堵塞安全漏洞,坚决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甘政令127号),按照省、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18年冬春季应急管理大排查大宣传大培训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元旦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扎实开展矿山企业安全隐患大查大整治行动。全市15户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从1月3日至13日,集中10天时间,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自查整改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机制,做到责任、资金、时限、措施、预案“五到位”。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和整改结果,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县区安监局。各县区安监局组织执法人员或聘请专家,在1月13日至18日春节前,对本辖区正常生产的矿山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企业自查和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整改,闭环清零,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通知要求,各矿山企业要切实落实好防冒顶片帮事故的各项安全措施。一是加强顶板管理。要落实顶板分级管理制度,确保井下检查井巷和采场顶帮稳定性,落实“敲帮问顶”,处理好顶板和两帮的浮石,确认安全方准进行作业。
二是强化地压管理。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以及开采深度超过800米的地下矿山,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采空区监测预报制度和定期巡查制度,建立地压监测系统,实时在线监测。
三是强化采空区管理。要摸清现有采空区和历史采空区的位置、范围、面积,与井上建构筑物及重要设施、井下作业现场之间的关系以及对目前开采的影响,合理选择充填法、崩落法、封闭法、搬迁居民等采空区治理方法,及时处理采空区,消除采空区安全隐患。要落实防透水事故工作措施,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
四是严格外包施工队伍管理。要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陇市安委办发电〔2018〕29号)的要求,从劳务用工、资质条件、安全培训、现场管理、应急管理等五个方面全面进行一次自查检查,企业要将外包施工队伍纳入本公司统一管理、统一教育,严管重罚,严防外包施工队伍再次发生事故。
五是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制度。春节和全国“两会”是一个非常重要时期,矿山企业要必须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加强应急值守,科学有效处置各类突发情况。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矿山企业原则上停产检修,因特殊原因不能停产的企业,应提前向市、县区安监部门报备带班领导和应急值守人员,并书面写出矿山企业节日期间确保《安全生产承诺书》。企业节后恢复生产前必须向县区安监部门报告,经现场检查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通知强调,市上将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确保企业自查、县区检查取得实效。各县区安监局要加强对非煤矿山隐患自查的跟踪检查,特别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盯死看牢,把隐患和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管控好各类安全风险。要加大执法力度,要以强有力的监管执法手段推进检查工作深入开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的打击治理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隐患问题做到“零容忍”。凡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目前,各县区、各矿山企业大排查行动已全面启动。
(原文链接:http://www.longnan.gov.cn/4448264/14206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