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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多部门联合全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来源:中国甘肃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3-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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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责权意识和风险意识,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康县在全县各乡镇共同开展了“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同时还在全县21个乡镇设立集中宣传点,现场发放宣传资料13000余份,销毁假冒伪劣商品价值20.5万元,接受宣传人数10000余人。
 
康县工商局设立了假冒伪劣产品投诉台和消费者权益咨询台,并向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宣传单。
 
康县食药监局重点向群众宣传了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坚决查处打击假冒、过期食品药品,积极鼓励群众维护自身权益。
 
康县司法局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向群众发放了《致全乡广大群众的一封信》,鼓励群众学法、用法、尊法、守法,切实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康县质监局、烟草公司、农牧局、公安局、物价局等单位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纷纷开展了以保护群众权益为主的宣传工作。
 
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由康县食药监局牵头,抽调工作人员分5组对县城所有食品流通门店和药店进行了清查整顿,并对部分摆放不规范、分类不明确、标注不清楚的食品流通门店现场开展指导。(焦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