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陇南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8日 星期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要闻

郭建博:坚持综合施策 实现法治信访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12-24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坚持综合施策 实现法治信访
 
陇南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  郭建博
       
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当前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的信访突出问题,既有新动向,也有老难题,但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担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这一指示要求我们把信访工作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带着感情和责任,践行群众路线,多元参与,综合施策,破难题,补短板,把信访这一“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摆上位、抓上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这从党内法规层面确定了信访工作的法治定向和基本遵循。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的深刻内涵,准确把握中央决策部署的根本要求,用战略眼光和法治思维去思考、来布局,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进程。
 
一、坚定法治取向
 
信访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有益补充,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而完善。陇南和全国大部分地区一样,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反映诉求、提出意见的意愿仍然强烈,行为依然多样,而且在一些地方呈现出多领域、多角度的倾向,隐藏着群体性、反复性的苗头,应引起我们的警觉和重视。破解信访困局,就要明确信访制度改革的法治定向,用法治理念审视信访工作深层次矛盾,走法治途径解决老问题,靠法治方式面对新动向,开创法治信访新路子。
 
二、夯实法治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各类社会矛盾,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要形成这样的法治大环境,就必须清除多年来的信访“积弊”,廓清信访“误区”,解决那些“老大难”“硬骨头”信访突出问题,为法治信访“开路”。
 
各类信访问题解决不好,实现法治信访就无从谈起。怎么办?其一,敢于担当,直面问题。针对群众越级上访普遍的问题,坚持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一项群众工作制度,敢于和善于面对,实行定点接访、定期下访、主动约访,推行随时接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解,与老百姓面对面沟通、心贴心交流、手拉手商量。其二,综合施策,勠力化解。针对特殊疑难信访解决难的问题,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途径,因案施策,多元化解。其三,创新方法,社会共治。针对多年久拖不决或案结事不了的信访积案、“骨头案”,最大限度地考虑当事人利益,深入实际,形成方案,采取公开听证会、共公开质证会、公开答复会、律师参与、第三方介入和心理疏导等方式,群策群力,共同解决。其四,处置违法,规范秩序。针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依法严肃处置,树立依法信访的正确导向。
 
三、形成法治自觉
 
信访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现实需要。信访关乎民生政事,涉及方方面面,要推进法治化,必须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对信访工作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织密法治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落实到市、县(区)一级,就要按照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总要求,坚持把信访置于基层社会治理大局,在疏通渠道、健全机制上下功夫、做文章,通过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在全社会培育依法反映诉求的法治观念、法治信仰,形成政府依法办事和群众依法维权的法治自觉、法治风尚。
 
坚持源头治理,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信访为晴雨表,加强风险研判,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眼基层社会问题的防范、群众情绪的疏导,推行并完善基层创造出来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五步工作法”“五队一卡”“网上村庄”等鲜活经验,大力建设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致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以脱贫攻坚为突破口,全力落实民生政策,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坚持综合治理,建好市、县(区)、乡(镇)、村(社区)综治中心,积极推行“阳光信访”,利用互联网+,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建立信访大数据,畅通民生热线、绿色邮政、视频接访、信访代理等,搭建多元化、立体化信访渠道;建立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行“阳光调解”,联动联调联治,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和不同行业的专业人士参与信访治理模式,推动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坚持系统治理,创新和完善群众工作方法,把“枫桥经验”和法治方式融合起来,坚持“稳调帮引”和矛盾纠纷分类管理;创新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专题工作组,以及科学合理的督查考核制度,促进职能部门用法治视角看待和化解信访渠道反映出来的社会矛盾。坚持依法治理,压实依法逐级走访,引导走访群众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指定场所表达诉求、主张权利,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健全信访责任体系,靠实各级党政机关办理信访责任,处理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人和事,树立基层一线解决问题的导向;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剥离出来,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责任制,推行“轻微案件”快速办理,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倡导法治行为,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通过“法律服务直通车”和“一村一法律顾问”等有效做法,务实宣传信访相关法律法规和信访知识,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信访权利和实现权益的途径,提高群众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形成法治信访大环境,构建法治信访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