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陇南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5月31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要闻

陇南市交警支队“四个加强”强化春季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来源: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3-22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陇南市公安交警支队针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现状和农民出行特点,深入剖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确保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为进一步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平稳。各县区交警大队认真分析研究春季农村道路主要事故特点,以春季农耕车辆载人、无牌无证和农村面包车酒后驾驶为主,进一步明确全体民警的职责任务,教育全体民警进一步提高认识,紧紧围绕事故预防工作这一重心,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力度,全面开展农村地区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是加强路面管控,严查交通违法。根据春季交通安全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将警力向乡镇路面倾斜,以农村公路、主干线公路以及乡村水泥路为管理重点,加强路面巡逻,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切实加强乡镇道路和危险路段的交通管理力度。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查纠相结合的工作措施,重点对农村面包车酒后驾驶、涉牌涉证和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力度查纠治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始终保持严管、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两站一室”作用,在农村红白喜事、集市庙会、节假日返校返乡和民俗节日等重点时段,加强管控、教育劝导,及时阻止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事故隐患。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为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各县区交警大队在整治工作中终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耐心讲解农村面包车、三轮车等车辆各类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大力宣传有关法规知识,不断提高违法驾驶员和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声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广泛宣传农用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寻求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深入公路沿线村庄、学校及集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农村驾驶员遵法守法、安全出行,确保违法农用车不出村、不上路。组织宣传民警深入辖区农村,通过展出典型事故案例展板、对近期典型重大交通事故进行通报、给广大群众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常识普及和进行文明行车安全注意事项提示等,切实提高了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四是加强规范执法,提升队伍形象。全体民警在执法执勤时,规范执勤用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放行。在查处过程中,做好现场调查取证工作,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数码相机、摄像机等设备,对执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做到严格、文明、规范执法。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带齐安全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