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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受到省高院表彰

来源:陇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12-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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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在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召开的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陇南法院理川法庭、盐官法庭、洛峪法庭被表彰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安化法庭庭长胡海清、永宁法庭庭长邱浩、洮坪法庭庭长徐晓明被评为“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陇南全市人民法庭及其干警始终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大力推进便民诉讼,切实加强法庭队伍和基础建设,法庭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付出了艰辛努力,做出了积极贡献。
 
陇南法院人民法庭工作有四个方面的亮点:一是立足于基层,突出便民服务。二是依法办案,注重调解优先。三是巡回审判,加大走访宣传。四是结合实际,建设特色法庭。(李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