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杨芳丽)村支书曹某利用职务便利,巧立名目套取数万元征地补偿款,近日被甘肃省成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12年,“兰成输油、中贵输气”管道途经成县索池乡大草湾村,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的曹某与村干部共同负责征地补偿的协调工作。在征地中,因曹某的土地不在征地范围内,曹某与项目部商量给自己虚报15800元征地补偿款;在该项目人畜饮水工程施工中,曹某以加大人工费支出套取15892元;在项目施工中,曹某再次以电话补助费的名义虚报10500元与其他村干部私分,曹某分得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