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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和县法院审理新《刑诉法》实施以来首例强制医疗案

来源:陇南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4-10-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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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致人死亡 法院裁定强制医疗

西和县法院审理新《刑诉法》实施以来首例强制医疗案

本网讯(通讯员 吴谦 谢晓东)10月10日,陇南市西和县法院就西和县检察院申请对李某银强制医疗一案作出裁决,依法决定对被申请人李某银采取强制医疗措施。这是新《刑诉法》实施以来西和县法院审结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10日8时30分许,西和县西峪乡上寨村村民李某拿着镢头到自家农田时,被李某银用木棒打击头部致死。路人发现后立即报案,李某银随即被警方抓获。经法医鉴定,死者李某系前头颅部遭受钝性外力作用致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经司法精神病鉴定所鉴定:被鉴定人李某银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行为系病理性冲动行为,故其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申请人李某银实施故意杀人的暴力行为,已严重危害公民的人身安全,但经法定程序鉴定其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因被申请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李某银实施强制医疗。(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