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
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职工是社会的先锋模范,更应率先垂范,自觉践行文明安全出行理念,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等危险行为。为此,我们联合倡议如下:
一、坚决抵制酒驾,做守法出行的践行者。要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主动提醒、劝导身边人拒绝酒驾,酒后自觉选择代驾、公共交通等安全出行方式,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二、自觉佩戴头盔,做安全骑行的引领者。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须全程规范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带动家人、同事自觉遵守,切实树立“小头盔、大安全”的防护理念,推动形成“骑乘戴盔、平安出行”的良好风尚。
三、严守交通法规,做文明出行的示范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车系好安全带,不超速、不闯红灯、不逆行、不乱停乱放;步行过街走斑马线,不争道抢行。积极践行礼让行人、文明骑行等行为,主动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四、落实管理责任,做单位安全文化的建设者。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将相关内容纳入日常学习教育,运用案例警示、谈心谈话等方式强化提醒。对发生酒驾醉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同志们,安全无小事,防范在细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决拒绝酒驾,规范佩戴头盔,恪守交通法规,共同守护我们平安、和谐、美好的家园!
中共陇南市委组织部
中共陇南市委政法委员会
陇南市公安局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