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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制定植物保护法 构建全链条植保植检体系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5-08-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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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议案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植物保护事关粮食安全、农林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对农业可持续发展、自然生态平衡和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加强植物保护,有效防控有害生物危害,已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紧迫任务。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赵立欣等31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植物保护法的议案,通过制定高位阶的植物保护专项法律构建全链条植保植检体系、填补立法空白、稳定专业队伍、健全监管机制、强化科技支撑与公众参与,以法治刚性守护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战略底线,助力农业强国和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受异常气候、耕作制度变化、进出口贸易等因素影响,植物病虫疫情多发重发频发,外来有害生物传入风险加剧。现有的植物保护相关立法法律位阶过低、统筹协调力度不足、政策保障较为薄弱,无法满足防控需求,导致植物保护公共服务能力弱化,药害、病害事件频发。我国植物保护工作有“规”无“法”,植物检疫“内外检分离、农林分家”,亟须通过统一立法提升法律位阶、整合行政资源、重构系统性保护框架。

议案认为,制定植物保护法,是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安全生产、防控林草重大有害生物危害、规范农林有害生物防控行为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科学施药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提升生物灾害防控国际影响力的需要。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70多年工作实践,我国在植物病虫疫情防控方面已基本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政策体系和技术体系,各方面对制定植物保护法形成了广泛共识,具备了较好的立法基础。

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植物保护法列入立法规划,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立法调研、起草,尽早解决我国植物疫病防控法律短板,为依法防控农林植物重大病虫灾害提供法律保障。在植物保护法中,应当对一些内容进行重点规范,包括明确植物保护职责任务,规范监测预报行为,规范植物检疫行为,规范预防与控制行为,规范农药械产销用行为,规范体系队伍建设要求,明确保障监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