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传统多样、政治生态各异、法律制度参差,如何避免在“走出去”后遭遇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成为中国企业关注的重点
《法治周末》记者 孟伟
今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目前,我国已与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30多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
这十年,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大幅加快。由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传统多样、政治生态各异、法律制度参差,如何避免在“走出去”后遭遇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成为中国企业关注的重点。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指出,“一带一路”建设不能不考察各参与国发展目标和利益诉求的差异、发展水平和法律制度的不同。比如,我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可能由于相关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复杂因素而面临风险。
律师在这个过程中起到的作用可想而知。
10月26日,司法部举行的“‘一带一路’法治同行”首场新闻发布会透露,2019年12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起的“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成立,目前联盟理事成员来自6个国家,2670多名团体和个人会员来自54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机构及律师个人,其中团体会员430多名。联盟会员为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中泰铁路建设、老挝输电网等项目中提供了专业精准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10月17日,在“一带一路”企业家大会上,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与总部在匈牙利的律所CATHAY签约合并,推出了“全球法律呼叫中心”。
北京国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封跃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全球法律呼叫中心”将全面为中国企业全球跨境交易的每一步提供支持。而CATHAY致力于为全球跨境交易提供全方位支持,目前已在五大洲128个城市88个国家开展全球业务。
律师感受到的中外法律差异
不久前,国内一家知名企业在南美洲某国进行贸易,与当地企业的前期谈判都比较顺利,但是在后期有一批货物出现了问题,中方企业要增加保险理赔金额,需要当地的法院根据专家鉴定意见确定保险理赔金额,法院要求专家在三个月之内给出鉴定报告。
就在等待的三个月里,作为中方企业代理律师的封跃平感受到了不同国家的制度、文化的参差。
封跃平回忆,当时整个流程拖沓了很久,还出现了一些让他不可思议的情况,“第一个专家在鉴定过程中觉得鉴定费用偏低,辞职了。第二个专家在参与的过程中提出,自己没有足够的时间梳理基础材料,要求我们帮忙梳理。从我们的角度看,专家是独立的第三方,应该是由他独立根据我们所提供的材料来作整理和评判”。
“虽然最后理赔比例增加了,由于鉴定拖的时间过久,对于企业的现金流打击还是比较大的。”封跃平坦言,在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经常会碰到类似的情况。
封跃平提醒,部分国家和地区法律体系不健全和不完善,在与这些国家进行贸易时,需要更加谨慎和小心,要对当地的法律体系和实际情况有深入的了解,包括当地各个机构的办事效率都要事先了解。
“企业在选择投资国家时,应首要考虑政局的稳定性,其次对当地用工、税收等法律政策做尽调,进入当地市场后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以确保企业能够顺利进入当地市场并保护自身和员工的权益和安全。”封跃平说。
企业可能面临反倾销调查
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时,还可能面临反倾销调查。
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丽勇代理应诉过多起反倾销案。就在不久前,姜丽勇与其团队代理的甲硝唑反倾销案件被裁定无损害而终止。
一年前,应印度国内企业提交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甲硝唑启动反倾销调查,印度企业认为印度国内的甲硝唑产业因为中国产品的进入受到了损害。涉案产品主要用于治疗细菌感染和寄生虫感染。姜丽勇作为国内一家药厂的代理律师参与了倾销应诉以及损害抗辩等全部程序,并且以远程的方式配合印度方面进行了实地核查。
经过努力,姜丽勇及其团队指出本案在申请人资格、损害、因果关系等多方面存在漏洞,在终裁中,印度调查机关认定印度国内产业并未遭受损害,并宣布终止此次针对甲硝唑的反倾销调查,这使得相关中国企业得以继续发展并开拓在印度当地的市场。
“每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不同,以贸易救济为例,不同国家针对中国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有差别,我们作为律师需要一段时间适应,寻找突破口。”姜丽勇表示,在某一个国家取得的经验基本无法复制到其他国家,有些情况下他们也会与外国律师寻求合作。
企业资产安全问题需重视
10月1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介绍,“2013年至2022年,中国与共建国家进出口总额累计达到19.1万亿美元,年均增长6.4%;与共建国家双向投资累计超过3800亿美元,其中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超过2400亿美元”。
封跃平认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同时,还要保护好自身资产的安全。
“在一些法律规定相对不完善的国家,保护资产合法性和防止资产被转移或流失变得更加重要。”封跃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部分国家对一些产业的要求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本地人。有些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选择的方式都是代持股的方式,找一个本地人当法定代表人注册一个公司,印章证照掌握在中国企业的手中。但是很多企业忽略了,法定代表人可以用身份证补办印章证照,继而把钱全部转走。”封跃平提醒,中国企业要注意防止法定代表人补办印章证照以及挪用资金的风险,同时要提前做好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准备。
孔庆江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也强调,投资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是投资安全保障机制的基础,“监测预警机制的核心是对风险的识别和分析能力,如何在纷繁复杂的众多不确定因素中准确发现潜在风险并及时进行提示,是检验监测预警机制有效性的关键。围绕加强风险识别和分析能力,很多政策性融资机构在协助企业赴境外投资的过程中,开始越来越重视境外投资安全风险的调查分析”。
2010年,商务部出台了《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要求各责任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分类分级原则进行预警和通报。
经实践,孔庆江建议,按照集中、统一、高效的原则,无论是预警还是通报制度,各驻外机构和各地商务部门、商(协)会等,只负责收集资料,然后及时将资料上报给指定的具有分析能力的机构,再由该指定机构综合各种资料作出全面分析后,最后将结论交由商务部作出预警和通报。
涉外法律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范晓波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同国家的文化习俗也是企业“出海”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早些年,云南某茶企计划在欧洲进行投资,想要覆盖整个欧洲市场。在考虑投资地点时,封跃平作为该企业的代理律师带团队考察后发现,立陶宛位于欧洲的中心地带,可以方便地向各个方向运输茶叶,包括俄罗斯等潜在市场。
但到具体建厂选址时,律师团队也耗费了大量精力。“我们需要考虑当地的铁路建设计划,并且避开当地的主干线,然后再协调选址。”整个案子从规划到落地,封跃平和他的团队跟了3年时间。
“在具体生产和经营中,除了要在产品的生产标准、用工、合同、劳动时间等方面不断磨合适应当地的法律法规外,产品进入一个不同的国家,也的确不仅仅是换一个地方进行生产、加工、包装和运输,更多的是接受和消化来自当地的文化冲击。”封跃平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文化习俗的确应该是企业进行海外投资需要考虑的问题,例如,在这个茶企的案例中,企业需要关注红茶的浓度、适合饮用的时间(早上、中午、晚上)以及欧洲人的口感选择。
封跃平补充,国外与国内的用工环境差异较大,在外投资的企业也应了解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工作习俗,“很多国家对个人权益的保护要求得非常苛刻,正常情况下,要严格执行休假制度没有任何可协调的余地”。
范晓波建议,中国企业一旦和外方出现矛盾纠纷,无论是哪个层面的矛盾,都应积极寻求国内和当地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9月5日,2023年服贸会第三届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论坛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韩映辉曾表示,北京目前有涉外律师4000余人,37家律所设立了境外办公机构323个。多家律所境外办公机构覆盖了29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
姜丽勇认为,目前涉外法律服务的团队体量并不小,但是还存在企业找不到律师、律师找不到当事人的错配问题,希望未来能有一个统一的联系热线或者网站,能让这个系统运行起来。
孔庆江提出,一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法治水平较低,法律服务机构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距离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对法律的需求还有距离。
他建议,中国的法律服务界也可通过培训和合作的方式,共同推动“一带一路”的法律制度建设,助力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法治建设,共同推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市场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