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万院长,感谢法院的干警,我们娃发生事情已经多年了,终于在你们法院执行干警的努力之下拿到了实实在在的赔偿款,让我实实在在 感受到了公平公正就在身边。感谢你们的关心!真的非常感谢你们!”申请执行人李某的母亲孙某某热泪盈眶地来到陇南中院紧紧握住陇南中院万建军院长的手,表达着对陇南两级法院的感激之情。这是发生在5月5日下午陇南中院接待室令人动容的一幕。
2014年2月26日晚,李某与同村村民李某1、王某、李某2在王某家二楼房间玩电脑,期间李某上厕所时从王某家二楼摔下,造成头部受伤。李某被认定为一级残疾。李某以健康权纠纷诉至法院后,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李某赔偿费用33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查找财产线索,一直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今年3月6日,在我院开展的“院长接访月”活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建军同志“面对面”认真接访了李某的母亲孙某某,耐心倾听了信访诉求。接访后,万建军院长当即召集执行局、信访室负责同志就该案化解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重视涉访群众诉求。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时刻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坚持能动司法,紧盯群众的“揪心事”、“痛心事”,从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办好涉民生案件,坚持司法为民,心连心做好法院工作,用真诚感化信访群众。二是跟进督办兑现权益。执行局要对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持续跟踪、限期督办,确保执行案件取得实效,让胜诉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三是用心用力用情化解信访案件。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其他诉求,信访室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证信访当事人有地说、有人听、有人管,合理合法引导当事人提起诉讼,把“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做实做细。
为了确保该案取得实质性化解,3月9日,我院向执行法院发出执行督办令。武都区法院对本案被执行人王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及时将被执行人的76946元土地补偿款向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