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文县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02-28
阅读次数:
近日记者获悉,陇南市武都区检察院就陇南市徽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的李某某非法采矿案依法提起公诉,这是自2017年12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归口办理的通知》下发后,陇南市首例跨区域提起公诉的环境资源类案件。
经审查,2016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李某某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徽县麻沿乡郭川村水沟社河道采砂并出售,自2016年4月21日至2017年8月,销售非法开产的细砂3824方,石子1464方,共计收入121970元。期间,徽县水务局三次向李某某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李某某将违法采砂设备移除河道,并恢复河道原貌,确保行洪畅通,但李某某均未履行。陇南市武都区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依法向武都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苏叶)
(原文链接:http://www.gswx.gov.cn/html/News/LongNan/2018/2/1829155747D25KFE7H8405183H8DI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