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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鹿城法院:争做改革前沿排头兵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8-2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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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区域金融风波影响,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五年来收案数量激增,收、结案数均居温州法院第一,法官年人均结案243.82件。面对案件洪流,鹿城法院坚持在风雨中砥砺前行,创新审判工作,争做改革前沿排头兵,以专业审判铸造鹿城法院特有的司法品牌。
 
争做专业化审判的排头兵
 
藤桥镇住着李姓一家人,李家有四个儿子,大儿子早年间就已去世。1979年,父亲写下分家协议,想把名下的房产、宅基地早早地分配好,免得儿子们日后为了财产闹矛盾,伤了手足情。岂料,最终为了争夺房产、宅基地,兄弟之间还是产生了矛盾,老三和老幺甚至出手打了老二,造成老二轻伤,自己也被判了刑。之后,为了确权,老二又到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了老幺。在案件审理期间,双方分别出示了1984年、1987年、2008年、2009年的几份关于房产分配的协议,并就这几份协议的真实性各执一词。
 
案件办了一段时间,年轻的助理审判员叶璋觉得对于部分案件事实、法律关系还是“吃不准”,于是申请将案件提交鹿城法院民事审判业务指导小组讨论。很快,小组的“专家们”就帮小叶缕清了办案思路,最后案件得到及时裁判。
 
2015年,鹿城法院在审判委员会下设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等五个业务指导小组,对部分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把脉会诊”。这是鹿城法院为了完善审判、执行管理,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和质量,避免案件久拖不决,打造司法审判执行“精品工程”特地推出的一大举措。小组的成员们都是鹿城法院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老中医”,当案件在立、审、执过程中遇到实体或程序方面难以判断或处理的问题时,“老中医”们便会“出动”,对案件进行“诊断”,并提供咨询意见及解决思路。
 
争做简案快审改革的排头兵
 
“被告人娄某,公诉机关指控你窃取一台笔记本电脑及苹果手机,你是否认罪?”
 
“认罪。”
 
“对本案你有什么想法和认识?”
 
“我知道错了,希望法官能对我轻判。”
 
“现在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这是鹿城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一起盗窃案的开场白。在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后,法庭便当庭对娄某作出宣判:因犯盗窃罪,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场庭审从开始到宣判,仅用时4分钟。宣判后,被告人将拿到一份以表格罗列案件基本信息、公诉机关起诉内容、审理查明事实、犯罪案由及事实经过、量刑情节和裁判依据等内容的判决书。
 
2015年10月至今,鹿城法院共计以速裁程序审结刑事案件145件,判处罪犯146人。试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两年以来,辩护率为100%,上诉率为11.03%,无一改判。
 
建立高效审判通道的并不仅限于刑事案件。2016年,鹿城法院着手试点信用卡纠纷简案快审机制,其经验在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会议上得到推广。依托“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试行信用卡纠纷案件网上立案,立案时间从原来的8至10分钟被压缩到了2分钟。通过推行网上立案、网络公告送达、格式化裁判文书改革,适用小额诉讼、支付令等程序,不断提高批案集中审理能力。今年鹿城法院共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信用卡纠纷256起,发出105份支付令,发送“表格化”裁判文书70份。
 
争做矛盾化解的排头兵
 
陈大妈收养了一个女儿,但女儿成家后几乎不回娘家。陈大妈于是到法院起诉养女,要求养女支付赡养费。
 
受理案件后,经办法官通过陈大妈所在社区的网格员了解到,其实陈大妈的经济条件并不差,有好几套房产也有固定收入,打官司的目的只是想要养女小吴多去探望自己。
 
在社区网格员的多次撮合下,小吴和陈大妈在庭外见了一次面。原来,小吴因为婚后生活困难,又不敢向陈大妈开口,所以一直不敢回家。两人的误会解开了,陈大妈遂到法院撤诉,表示不但不要养女支付赡养费,还要每个月给养女生活费。
 
2011年5月12日,鹿城法院以“夏屋”社区为试点,举行“社区法官工作站”启动仪式,打造浙江省内首个“无讼社区”,建立诉调无缝对接点。至今鹿城法院已累计创建51个无讼社区。2016年,鹿城法院又将法官联系网格机制推行开来,与街道网格长、网格警察及相关职能部门驻网格工作人员建立联络机制,并邀请社区、村干部及其他具有群众威望的人员参与协助调解纠纷案件。同时,抽调5名调解经验丰富的审判员组成诉前调解核心团队,重点化解法律关系、案情相对简单的民、商事纠纷案件。鹿城法院还专门成立了家事法庭,由妇联、司法所、社区干部等人员组成家事调解委员会,组建家事专职人民陪审员队伍,并建立心理咨询专家组,结合鹿城法院的调解能手组成家事调解人才库,在诉前和审理阶段调解家事纠纷。同时,对已创建的无讼社区实施定期回访,为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提供培训、咨询服务,提升基层纠纷化解水平,促进纠纷源头预防化解。
 
不局限于审判,纠纷化解多元化的理念在鹿城法院传播开来。鹿城法院与温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了保险类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从调解到执行,整个周期不超过15天。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立“交通法庭”,对辖区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案件快速接入、诉调结合,及时化解。联合司法局建立诉讼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平台,定期邀请律师“坐诊”,接受法院委托主持或参与调解。在美国纽约、洛杉矶建立海外联络员制度,解决涉外案件“送达难”、“出庭难”问题。还与温州市银行业协会、科技局、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鞋业协会分别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加大诉前引导调解、委托调解力度,提高纠纷化解率。2012年以来,鹿城法院共委托调解涉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各类纠纷11986件,成功调解10502件。
 
争做破解执行难的排头兵
 
在鹿城法院,一起执行案件立案后,将由执行综合科负责财产查控,并根据案件类型进行初步分类,再将已查控完毕的案件交由执行庭确定具体的实施经办人,由执行实施一科、二科负责深度执行,具体实施。
 
这种“分段集约执行模式”,从查控、实施、审查、评估拍卖鉴定,共设置了36个工作节点,环环相扣。繁简分流的集约执行机制正是该院执行工作的创新:如果是简单案件,由专人负责快速受理、快速处置、快速分配;如果是“难啃的骨头”,则进入案件协作执行机制,组建执行攻坚组,开展涉特殊主体、涉民生类案件、抵押房屋腾空等同类型或具有同一特点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
 
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50岁的商人蔡某向谢某借款59.52万元,因逾期没有偿还,被谢某告到法院。法院判决蔡某归还借款本息,但判决生效后,蔡某仍不还款,谢某遂申请强制执行。然而蔡某更变本加厉,偷偷将自己持有的某公司股权擅自转让,获款105.8万余元,导致法院无法执行。
 
之后,鹿城法院通过媒体曝光了“老赖名单”及十大“拒执”案例,蔡某的案件被列入其中,蔡某的亲友看到了消息,对蔡某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和威慑力。最终,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其本人及家属与谢某达成和解,归还借款本息。不过,蔡某偷偷转让股权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经法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鹿城法院不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最高法院的执行失信平台曝光“老赖”信息,还与温州本土知名论坛、都市类报纸合作,发布典型“老赖”名单。在申请贷款、市场准入、招投标、资质认定、乘坐飞机等方面,也对“老赖”进行限制,让他们寸步难行。2015年8月,鹿城法院与国家电网“联手”建立执行中停电协作机制,至今共对28处涉案房产实行强制停电措施,促使12名房屋侵占人自动履行腾空义务,成效初显。
 
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鹿城法院在处置被执行人财产方面也走出了“鹿城经验”。鹿城法院对“网拍小组”实行扁平化管理。2015年,在团队只有3名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发布网拍1671件,成交749件,成交额超过25亿元,并连续三年居浙江省基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量第一。同时,创建“助拍贷”网拍房产按揭贷款平台,缓解竞买人一次性付款难题。创新司法网拍市场运作,推出腾空保证金机制,高效灵活处置被执行财产。(余建华 张旗成 洪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