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日报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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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动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深度落实,进一步强化行政责任,严肃行政纪律,监督和纠正行政不作为行为,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陇南市武都区制定出台了《行政不作为行为问责暂行规定》。
《规定》对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对依法应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以致影响机关工作效率,降低工作质量,损害国家、公共利益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政不作为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规定》进一步细化了对20种行政不作为行为的问责要求,对问责对象将采取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政纪处分、降职使用、进行班子调整、免职或者辞退等七种问责追究方式。(李腊梅 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