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甘肃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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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陇南市康县公安消防大队推行“深化放管服、改革勇争先”消防便民服务八项措施,加强和改进消防执法执勤,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取消部分备案项目
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做到想办事者所想,急办事者所急。
合并部分审批事项
严格落实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并分别出具审批文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缩减部分审批时限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内检查,检查后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好事、解难事。
简化部分审批程序
取消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必须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的要求,允许装修工程示意图替代正式消防设计消防文本。对于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申请资料不齐全的,采取先登记、后补充材料的方式,简化了消防业务审批程序,实现便民利民。
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在互联网全程公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录、注册(临时注册)消防工程师信息和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选择。
消防技能免费学习
向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人员提供网上自学途径,对在操作技能考试中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在操作考试结束后三日内,预约参加一次补考,并将该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优化窗口服务质量
实行窗口接待首问负责制,将申报条件、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前移服务关口,市、县两级公安消防部门承担建审、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的执法人员进驻消防窗口轮班,针对简单报审项目现场办公,提高服务效率。
开展绿色服务项目
对全省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开辟消防服务“绿色通道”,提前介入,消防监督员及时深入现场指导和服务;对在甘肃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一律缩短为10个工作日;对建设单位消防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整改等事项,消防监督员主动提供技术指导,帮助制订整改方案,以最经济、最快捷的方式整改隐患,为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原文链接:http://ln.gsfzb.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9&id=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