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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卷调查活动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08-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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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丰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形式,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根据《陇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宣传工作方案》要求,陇南市徽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在局机关、县公证处、陇南星河律师事务所、15个司法所、280个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中,组织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卷调查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 精心安排部署
 
根据徽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徽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确定由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抽调办公室、信息股干部具体抓工作落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卷调查活动的通知》,明确了组织方式,细化了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要求,及时安排部署,确保了问卷调查活动顺利开展。
 
深入广泛宣传 积极组织实施
 
一是组织开展集中问卷。利用集中学习会议,组织县司法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两个通告”和扫黑除恶政策法规,集中填写了《问卷调查》。在县公证处、陇南星河律师事务所、甘肃普宁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以及人民调解组织中,组织公证员、律师、专兼职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集中填写了《问卷调查》。据统计,司法行政系统参加《问卷调查》人员89人,提出建议2条。
 
二是广泛组织开展个别问卷。司法所在组织专兼职司法助理员、乡镇政府干部集中填写《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联合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以匿名方式进行问卷调查。司法所采取会议集中问卷、集日宣传问卷、点对点发放问卷等方式,向镇属单位职工、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个体经营者、农民和青少年发放问卷2062份,回收调查问卷2035份,其中有效问卷1970份,回收率达到98.6%,有效问卷达到回收问卷的96.8%。
 
三是开展广泛宣传。在开展集中和个别问卷调查的同时,城关、高桥、麻沿、虞关等司法所开展了“反邪教我代言”集中宣传活动,江洛司法所发布了《扫黑除恶“村霸”认定办法》等文章;局机关、县公证处、陇南星河律师事务所、15个司法所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同步发布问卷调查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报道共计20余篇,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在朋友圈广泛转发,扩大宣传面,提升宣传效果,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认真梳理分析 查找工作差距
 
一是认真汇总情况。调查问卷收回后,局机关、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指定专人,对问卷调查进行汇总。经汇总,从年龄段看,参加本次问卷调查的人群中,41至65岁占62.3%,65岁以上占18.2%;从职业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46.5%,农民占32.4%,个体经营者占10.6%,学生占4.3%;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期望态度的占87.6%;多次接触过宣传的占85.2%,主要通过网络、通告、电视受到宣传;对专项斗争开始年度、持续时间等知晓率达到75.3%。
 
二是进行梳理分析。根据调查问卷汇总结果显示,广大群众对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支持,但是还存在对专项斗争基本政策掌握不深,对举报途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举报地址掌握不准,对涉黑涉恶问题评判标准掌握不清等问题。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晓率,进一步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受调查群众一致表示,如果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将会积极踊跃举报,共建共创共享平安家园。(陇南市徽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