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司法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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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礼鹏)8月9日,陇南市徽县江洛司法所对因非法制造枪支罪获刑的两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宣告。
宣告仪式由司法所长王礼鹏主持。核对完两名社区服刑人员身份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宣告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以及社区矫正宣告书等法律文书,并告知社区矫正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在矫正期间的禁止事项和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宣告仪式后,司法所组织两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入矫集中学习。
案情简介:两名社区服刑人员,分别于2016年在淘宝网购买射钉枪一把、无缝钢管、枪托、退壳器、瞄准镜、消声器等枪支配件。并按照网络上搜索的图纸,用角磨机等工具对射钉枪进行改装。被改装的枪支于2016年9月被江洛派出所收缴。2017年3月,经甘肃省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二人组装的射钉枪具有致伤力,被认定为枪支。两人分别被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陇南市徽县江洛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