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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县江洛司法所开展2017年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3-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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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王礼鹏 孟爱霞)为扎实开展2017年江洛镇的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基层人民调解员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3月10日,陇南市徽县江洛镇司法所结合村“两委”换届后的工作实际,召开2017年第一季度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议,会议由江洛镇党建办主任罗亮主持,全镇22个村50余名调解员参加。
会上司法所工作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内容、方法、法律依据、工作职责等内容作了解释说明,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分享了基层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常见及疑难问题的处理办法与技巧;明确了几种不能调解的矛盾纠纷情况。后又就人民调解卷宗书写中调解申请书、调查笔录、调解记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等书面材料的规范书写做了详细培训。同时,对调解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发现矛盾要及时。及早介入,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化解矛盾要用心。对于邻里纠纷、地界纠纷等常见的纠纷类型,要在调解中总结经验,形成一套程序规范、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三是卷宗书写不能落。对于每一次纠纷的调处,要及时、准确、规范地完成调解卷宗的制作。
 
最后,司法所长王礼鹏强调,一是正值全国“两会”召开敏感结点,各村调解员要认真履职,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控,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化解上报。二是调解员要积极关注徽县司法局和江洛司法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对发布的“阳光调解”案例要认真学习,学习调解方法及相关法律依据,更好地运用于实践。三是要以“七五”普法为契机,各调解员在加强自身法律知识学习的同时,要继续加大各村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党员会、群众会宣传法律知识,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为建设和谐美好江洛奠定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次培训,切实加深了人名调解员对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调解员工作职责、提高了业务知识水平,为今后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理论基础。(陇南市徽县江洛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