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3-22
阅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 王丽)2017年01月01日,陇南市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张某因无证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
当天14时20分许,张某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江武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江武线24KM+300M处时,与同向前方右转弯的小型轿车相撞后,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又撞在道路北侧绿化带水泥护栏上,造成张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民警调査取证,张某涉嫌无证醉酒驾驶,负本起事故全部责任。
2017年3月10日,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成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在成县看守所。
成县交警温馨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拒酒千里外,平安每一天。(陇南市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