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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阻碍执行公务案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9-2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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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陈觉)9月11日,陇南市礼县盐官镇国土资源所所长韩某某到礼县公安局盐官派出所报称:2016年9月11日11时,盐官国土所在拆除蒲某荣的违法建筑时遭到当事人蒲某荣及妻子、儿子对执法人员辱骂、撕扯、恐吓阻拦执法,并扬言报复,当事人扣留执法人员及车辆长达3个小时,要求公安机关对阻碍执法的当事人依法调查处理。
 
接到报警后,礼县公安局盐官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2016年9月11日11时许,礼县盐官镇副镇长蒲某强、职工马某飞及国土资源所所长韩某宝带领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盐官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盐官镇综合执法队对蒲某荣位于礼县二中初中部后门过桥向东约100米左右的在建养殖场(属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在拆除过程中,当事人蒲某荣及妻子李某莲、儿子蒲某某闻讯后陆续赶到现场,情绪激动,与在场执法人员发生争执,李某莲及儿子蒲某某站在铲车前不让拆除,蒲某荣到达现场后拔掉国土资源局雇用铲车的钥匙。蒲某荣阻拦执法人员拆除,并责问县国土资源局和镇国土资源所,为何只拆除他一家建筑,如若给不了合理解释,就不准执法人员离开现场(只是口头说法但并未发生肢体阻拦)。致使国土资源局执行强拆工作无法进行被迫停止。
 
蒲某荣、李某莲阻碍盐官镇国土所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且二人对自己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蒲某荣、李某莲二人做出了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陇南市礼县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