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6-06
阅读次数: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印发全市开展重点车辆报废注销排查清零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陇公交[2016]87号)文件精神及《关于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甘K06947等四辆未检危化品运输车辆有关情况的报告>的整改意见》的要求,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局党委安排部署,对辖区重点车辆检验情况进行再次排查,严防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排查中,民警发现成县大汇货运有限责任公司甘K11306号危化品运输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4年3月,之前该县交警大队车管所曾多次责令公司对该车进行检验,加强公司车辆安全管理,但该车脱检问题至今仍未整改,且车辆下落不明。考虑到未检危化品运输车上道路行驶的严重危害性,大队立即派车管所民警和秩序部门民警多方查询该车辆,要求务必尽快按规定对该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报废。
经过一周的仔细查找,2016年5月22日,民警得知该车近期在陕西境内出现过,5月24日,该县交警大队派出两名民警赴陕西省追寻车辆下落,民警在陕西省风餐露宿三天,终于在宝鸡市太白县找到甘K113xx号危化品运输车辆,但车主拒绝对车辆进行检验,无奈之下,该县交警大队民警只好前往宝鸡市太白县交警大队寻求帮助,在宝鸡交警的大力支持下,于5月28日对该车进行报废解体。至此,两名民警成功排除了一颗影响交通安全的“定时炸弹”,保障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成县交警大队为了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远千里,克服万难,不完成任务誓不罢休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高度赞扬。(陇南市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