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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交警支队三措施构筑校园交通安全防线

来源: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3-3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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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服务民生五大行动”,切实加强校车管理工作,坚决遏制涉及校车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陇南市公安交警支队结合辖区实际,坚持以校车管理为抓手,以违法整治为载体,把校车安全管理和护学工作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中之重,确保中小学生及幼儿出行安全。
 
认真排查隐患,完善基础设施
 
全市交警部门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认真落实“一校一册”、“一车一档”制度,深入辖区细致摸排,对校车、驾驶人资质、校车运行路线严格检查,凡是存在问题的一律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目前,全市注册登记的14辆中小学生、幼儿专用校车中,武都3辆均已办理注册登记、政府颁发校车使用许可、车管部门核发校车标牌,宕昌县3辆、康县1辆、文县7辆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大队已下发整改通知书停止运行。各大队积极组织民警围绕学校周边道路提前开展交通设施隐患排查,对信号灯及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不合理情况及时整改,增设减速带、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形成了较为全面的校园周边安全设施网络,为学生安全提供有力的硬件保障。
 
狠抓源头管理,强化路面管控
 
一是联合教育、运管等部门召集有校车单位负责人、驾驶人,认真学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重点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
 
二是针对学生放假和上下学重点时段、接送学生车辆运行路线、校园周边等重点路段,加大警力投入,加强路面巡逻,积极开展校车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报废车以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控。
 
三是充分发挥“护学岗”作用,在上下学期间,民警积极维持交通秩序,疏导人流、车流,护送学生安全有序穿越马路外,还对学校门前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逐一检查,防止私自改装和存在安全隐患车辆搭载学生。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将校园安全教育作为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组织民警积极与教育部门取得联系,主动担任学校交通法制员、安全辅导员,与中小学校结对共建,充分发挥民警示范作用,利用学校班会、家长会等有利时机,开展“交通安全课”、“小手拉大手”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交通安全讲座、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摆放交通安全展板的形式,有效提升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拒绝乘坐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正确理解超员、超速、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的危害,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