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陇南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7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安战线

西和县交警大队严厉查处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3-26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本网讯(通讯员 吴志刚)3月份,陇南市西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强化措施,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接连查处6起无证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无证驾驶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了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3月3日11时10分,西和县苏合乡王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拼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驶至城区森美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一款之规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0元的处罚。
 
3月3日21时25分,苏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在城区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苏某处以行政拘留2天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3月12日10时20分,文某无证驾驶无牌号三轮低速载货汽车行至十石公路10公里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文某军处以行政拘留3天并处罚款900元的处罚
 
3月16日9时30分,吕某无证驾驶牌号为甘EXXXXX的小型汽车行至北商场路口50米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查该违法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九十条、公安部第一百零二号令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七条等规定,对吕某处以行政拘留3天,并处罚款2400元的处罚。
 
3月18日20时25分,彭某无证驾驶牌号为甘EC4071的未参加检验、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小型汽车,行至森美路口5米时被民警当场查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彭某作出行政拘留3天,并处罚款1200元的处罚。
 
3月18日20时25分,胡某无证驾驶无牌号两轮摩托车行至森美路口05米处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对胡某处以行政拘留3天,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西和交警建议广大驾乘人员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要无证驾驶,如有证件的朋友们,出车前一定要随身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安全文明出行。(陇南市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