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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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精神,陇南市西和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由侦监科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协同配合,开展了“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全力服务和保障西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安排。按照上级检察院统一部署安排,迅速传达学习“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相关精神,研究制定了《西和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加强法律监督、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明确分工责任,细化落实措施,有效确保了专项行动顺利推进。
二是开展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工作氛围。通过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精神、专项行动措施与成效等内容,加强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工作,切实营造打击和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积极舆论氛围。
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健全内部协作和外部沟通、移送机制,多管齐下,全面开展专项工作。一方面与民行部门加强内部协作,形成以“诉权”为保障的新的检察监督格局,全面衔接行政执法工作;另一个方面与纪检、监察和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衔接,对重大案件、重点线索综合研判,及时办理移送,全面跟进监督。
四是主动沟通,与行政执法机关形成互动良性“共赢”机制。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协作,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案件线索,互通有无,推进活动扎实开展。对重大案件要适时全面介入,跟进调查,帮助行政执法机关提前固定、收集证据,为有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奠定证据基础。(陇南市西和县人民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