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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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马珍斌)近日,陇南市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结束后,礼县检察院及时组织反渎局干警学习贯彻全市会议精神,推进反渎工作全面发展。
会上,主管副检察长杨麟同志全文传达了陇南市检察院检察长高连城的讲话,并通报了全市各县区检察院反渎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全市会议精神和本院反渎工作实际,与会反渎干警积极发言,各抒己见,充分讨论,形成并提出了:提高“两种能力”达到“三种效果”的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提高发现渎职犯罪线索的能力。没有线索就等于无米之炊,等线索上门就是消极懈怠不负责任。增强对扶贫、生态环境资源等领域的关注,主动深入其中,熟悉政策,掌握相关的权力运行和资金流转过程,知己知彼,带着疑问挖掘疏漏环节。精研行政法律法规,特别是与扶贫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要读懂学透,能够厘清责任界限,准确把握刑事犯罪与普通行政违规的“红线”,做到胸有成竹。提升自侦工作敏感度,积极学习和借鉴兄弟院的先进经验,为我所用,深入群众了解诉求,发现“梗阻”所在,确保线索有价值。
二是提高从外围突破案件的能力。当前渎职犯罪的表现形式更加隐蔽,正面单刀直入式的策略已很难适应侦查实际。树立牢固的证据意识,有罪无罪、重罪轻罪,唯证据是从,不凭主观臆断,以客观证据判断案件走向。发挥部门间联动效能,最优化资源利用,实现多点突破,减轻单渠道跟进的压力及风险。
三是达到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效果。我们办案的目的之一就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案后跟进整改是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高度统一的重要途径,不能案子办完,万事大吉,还须密切同预防部门的联系,一案一跟进,让党和政府的富民惠民政策落到人民群众身上,让群众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彻底解决问题,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四是达到促进依法行政、认真履职的效果。检察机关“治疗”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是最严厉的措施,也是最后的防线。借助“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保持同行政机关的良好关系,主动走进去,以案说法,减消对方因忙于业务、疏于学法产生的误解,甚至对立情绪。形象化列举渎职犯罪的形态,警示危害,积极引导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主动监督行政权规范运行,束紧各部门工作人员的“金箍圈”,达到依法行政、认真履职、服务发展的良好效果。
五是达到队伍敢于担当勇于前进的效果。办案是锤炼队伍党性和检验队伍能力的重要方式。在办案中要谨于言,时刻保持保密意识,不该说的坚决不说,要慎于行,提高自身修养,净化朋友圈,能够抵住各种诱惑和拉拢腐蚀,激浊而淤泥不染身。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必须恪守党纪国法和检察纪律,坚持走群众路线,始终坚守信念,敢于担当,勇于前进,保持大事小情不逾矩的基本准则,防止产生特权思想,全力以赴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陇南市礼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