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保民生、促三农”专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陇南市宕昌县检察院党组及时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以专题报告形式汇报县委、人大、政府及县委主要领导。近日,宕昌县县委书记李平生就专项行动作出重要批示:“检察机关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这项工作的扎实开展,对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对减少或避免因落实惠农政策而引发的上访,对改善干群关系和维护党委、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都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涉农部门都必须高度重视,务必把工作落到实处。宕昌县检察院自行动开展以来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应充分肯定,下一步要按照行动要求和我县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加大力度,持续把这一工作推向深入,并深入持久坚持下去。”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市检察机关“保民生、促三农”现场推进会精神和县委书记李平生批示,该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小军对专项行动工作进一步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省、市专项行动推进会上,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陇南市检察院检察长高连城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李平生书记的批示要求,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开展专项行动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要建立健全驻乡镇、村社、相关涉农单位“三级派出”机构,选配好检察联络员,严格按照“七个一”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好查处涉农职务犯罪、帮助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做好政策法制宣传、监督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专项行动“五项职责”。
三要结合宕昌县“三农”工作的实际,发挥自身优势,虚心学习先进县检察院的好经验、好做法,创新服务“三农”方式,探索建立具有宕昌县特色的专项行动工作模式。(李丹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