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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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上午9时,陇南市宕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宕昌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孙某、孔某、马某萨、麻某、李某、马某林、马某军、赛某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高利转贷罪一案,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直播。该案是宕昌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三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由县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专班组成合议庭,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何晓珍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县法院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实现辩护律师全覆盖。县委政法委负责人、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孙某、孔某、马某萨、麻某、李某、马某林、马某军、赛某为索要高利贷,组成了以孙某、孔某、马某萨、麻某为首要分子,李某、马某林、马某军、赛某为重要组成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索取债务时先后采用暴力、威胁、滋扰、拘禁、强拿硬要等手段,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及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被告人孙某还将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构成犯罪,上述被告人严重扰乱社会经济和生产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供述和辩解,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均在庭审中示证、质证,合议庭将在庭审结束后进行合议,择期宣判。
为提高庭审效率,7月8日,宕昌县法院组织召开了由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证人出庭、鉴定、勘验、排除非法证据等事宜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交流、归纳。
自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开展以来,宕昌县法院以此为抓手,倒计时、下硬茬、攻难关,清零全部线索,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案件审判进度,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每一起涉恶案件办成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努力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战果、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