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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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近日,陇南市礼县法院民一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缠诉多年的离婚案件,做到了案结、事了,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旨。
原告李某和被告王某结婚多年,生有一个六岁多的儿子。共同生活期间,原告李某已两次向法院以被告王某存在家庭暴力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现原告再次提出离婚,承办法官通过庭审过程及举证材料,充分掌握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了解到该案若一判了之或许会引起新的矛盾及暴力事件,办案法官积极引导原被告换位思考,运用娴熟的法律知识,从情、理、法角度入手,认真细致给双方做思想工作。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子随被告王某生活,原告李某支付抚养费8万元。
双方虽然分手,但都如释重负,称此案调解避免了互相伤害,从而消除了不稳定因素,并对承办法官认真履行职责、努力追求案件最佳效果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该案的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也是礼县法院一直以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的一个缩影。(陇南市礼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