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吴谦 谢晓东)10月22日,陇南市西和县法院大门外鞭炮雷鸣,一位来自山东省定陶县的申请执行人崔某及家属将一面“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锦旗送至西和县法院执行局,感谢法院为他们挽回巨大的经济损失,执行兑现了20余万元的赔偿款。
2009年2月,申请执行人崔某在与被执行人西和县某矿山企业履行租赁协议过程中,挖掘机在施工现场坠落,致使操作人员熊某受重伤残疾,挖掘机严重损毁,给崔某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后崔某将该企业诉至西和县法院,诉请被告赔偿挖掘机等各类损失。经西和县法院、陇南市中院两级法院裁判,该起事故由企业负主要法律责任,判令该企业赔偿崔某挖掘机等损失2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自动履行,原告崔某申请法院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托人说情,软磨硬拖,拒不履行给付义务,为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兑现,西和县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了财产查封措施,执行干警先后十余次到该企业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反复的协商、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支付了申请人20余万元的损失。
申请执行人崔某被西和县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做法所深深感动,领到执行款的当天晚上就定制了锦旗,第二天一早就来到法院表达感激之情,于是就出现了开头送锦旗的一幕。(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