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陇南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7月07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首页 » 法院视窗

“技术开锁”入室盗窃 流窜作案领刑受罚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10-13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本网讯(通讯员 吴谦 谢晓东)今年5月以来,四川省南充市人何某春和刘某洲(在逃)流窜至西和县住宅小区,利用“技术开锁”手段入室盗窃。10月10日,被告人何某春因犯盗窃罪,被陇南市西和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春不务正业,通过网络学习掌握了开锁技术,便滋生了盗窃发财的作案动机。2014年5月21日9时许,被告人何某春伙同刘某洲窜至西和县汉源镇商务局家属楼,采取技术开锁的手段进入该家属楼杨某某家屋内,盗得人民币306元、国库券30元(价值43元)、黄金耳钉一对(价值397.32元)。被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746.32元。被告人开锁作案时,被对门邻居从猫眼中发现,随即报警,作案后在逃离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将何某春抓获。被告人何某春目无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