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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结新缘 岳母泄愤烧怒火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4-06-1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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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吴谦  谢晓东)6月16日,陇南市西和县法院审结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王某某因对上门女婿新结良缘心怀不满,放火焚烧了女婿的车和房子,因其涉嫌故意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王某某系受害人郭某某岳母,1988年郭某某入赘到王某某家招为上门女婿。婚后夫妻双方开办了磨坊,并购置了一辆货车,日子过得红火。谁料5年前王某某女儿不幸病逝,后郭某某便与同村另一女子在一起同居生活。王某某对此怀恨在心,便产生了纵火报复的恶念。

2013年10月,王某某在加油站购买了240元的汽油,分别装在四个塑料桶内藏匿家中。同年10月13日凌晨2时许,该王携带事先准备好的铁锤、打火机、一桶汽油步行到郭某某家附近,将汽油浇在停放在村道空地中郭某某的红色货车上,并用铁锤将货车副驾驶一侧的玻璃打碎,后将塑料桶扔在驾驶座上,用打火机将货车点燃。之后,王某某见货车已经燃烧起来,就原路返回自己居住的家中,将剩余的三桶汽油分别浇在上方、北侧偏房、磨坊内,用打火机将北侧偏房点燃后离开现场。后被告人王某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鉴定烧毁房屋价值22981.50元、汽车被损毁部分价值9330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某目无国法,出于报复目的故意放火焚烧他人房屋,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遂作出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的判决。(陇南市西和县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