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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县消防大队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制

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10-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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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刘亚锋)为全面提升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陇南市成县公安消防大队全面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制度,督促全县50余栋使用的高层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张贴悬挂“经理人”“楼长”管理公示牌,以公示牌的形式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更加公开、透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为确保公示牌充分发挥其作用,该县消防大队要求全县高层建筑和物业公司以小区每栋楼为单位,逐栋明确消防“经理人”“楼长”,由物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安或网格员担任,主要负责楼内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等方面工作。各“经理人”“楼长”要切实做到:履行高层建筑、社区居委会及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协助单位、社区居委会及物业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宣传工作;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拨打火警电话、会扑灭初起火灾;举报并制止本楼居民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必要时可向社区或辖区公安消防部门举报;参加本单位、本社区义务消防组织。
 
公示牌印刷精美,内容涵盖经理人、楼长照片、姓名、电话、社区民警姓名及联系方式,建筑消防基本信息,消防安全“三清三关”“三提示”“四个能力”等消防宣传知识和消防大队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红黄绿动态消防管理情况,做到既接受居民群众监督,又起到消防宣传教育的作用。
 
通过大力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制,进一步提升高层建筑和物业公司的消防安全意识,促使每名“经理人”“楼长”都培养成消防安全“明白人”,能够切实担负起“守卫一栋楼,守护千万家”的职责使命。下一步,成县消防大队将持续巡查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县消防安全环境再创新高。(陇南市成县公安消防大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