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甘肃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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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反恐法”法律规定和甘肃省运管局统一安排部署,从8月1日起,陇南市康县客运汽车站全面实行实名制购票、乘车,新规要求广大群众购买汽车票时,需要出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还要求乘车时,必须符合“人、证、票”三合一。
笔者在县汽车站售票大厅看到,除了在售票窗口贴上了“购票请出示本人身份证件”的温馨提示标语,大厅的广播里也不时响起同样的温馨提示。工作人员在售票时也会提醒乘客出示提交身份证件。
据了解,根据要求,在全省三级以上客运汽车站乘车的乘客必须持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才能在售票窗口进行购票。实名制购票后,每张车票上均会印有乘车人的身份证件信息,包括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除了实名购票,乘车也实行实名制,工作人员将核对“人、证、票”是否一致,确保每名乘客的身份信息,都真实可查。(任志伟 焦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