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检察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19-12-12
阅读次数:
12月10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陇南市委12月8日全市当前重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有效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康县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河流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刚在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映溢的陪同下,深入康县调研河道治理,环境保护、精准扶贫等当前重点工作。并进一步安排部署“发挥检察职能、助推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魏刚先后来到康县燕子河流域铜钱河段,实地查看了河水水质及周边环境卫生等情况,重点查看了是否存在违法乱采乱挖河道砂石、污水直排、倾倒垃圾等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并组织召开了河道整治现场会。
魏刚指出,要以天水市河流污染问题为警钟,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集中整治行动,扎实开展污染排查、环境整治、河道采砂、垃圾清理等“四乱”问题排渣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好市、县、镇、村各级河长管理和保护职责,加强河道污染治理和保护工作。
魏刚强调:一要深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压实执行河长制责任担当,切实将河长制工作抓实抓紧抓出成效,以“河长制”推进“河常治”。同时,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发挥检察职能 助推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聚焦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工作重点,强化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保护,用法治力量规范、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助力康县绿色发展。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康县检察院与县水务局、河长办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全面摸清康县河湖流域管理范围内的乱修乱建、滥采滥挖、乱排乱放等破坏水环境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
三要建立康县全流域水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新机制。完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体系,促进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守护康县天蓝地绿水清的良好生态环境,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
四要“管、护、治”齐入手,抓好重点整治。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河长巡河工作,对河道违法乱采乱挖行为持续高压整治,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确保河道安全。
五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统筹抓好河长制各项工作。要统筹抓好镇级、村级河长工作,加大河道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抓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投身河道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提升周边村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河道环境治理,齐抓共管,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道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堤固的河道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