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陇南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8日 星期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要闻

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陇南市检察机关工作

来源:陇南政法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9-03-22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本网讯 3月11日至15日,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第二督导组组长李保岗带领督导组先后深入陇南市检察院和各县区检察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在陇南市检察院,督导组围绕六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查看陇南市检察院台账资料和会议记录,调阅案卷材料,并召开座谈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会议由陇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刚主持,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学世围绕督导重点,就2018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详细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李保岗对陇南市检察机关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陇南市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站位高,能够积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加强对全市的督导,形成了工作合力。同时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打造具有陇南特色的工作亮点,提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质效。要把从严从重要求体现在检察环节,逐案提出量刑建议,做到从严从重、顶格提出,利用检察职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以坚决有力的行动体现检察机关政治担当。要加强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宏观指导和具体落实,及时准确掌握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严格落实逐案提前介入侦查、备案审查制度,加大对基层院的督导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要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的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法治化治理,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逐案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严格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对陇南市检察院督导结束后,督导组分两组与市检察院共同督导各县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第一组由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保岗、省检察院法制办干部张光远、市检察院检察长魏刚、侦监处处长李建坤组成,先后深入武都区、文县、康县、礼县检察院开展督导。第二组由省检察院法制办主任齐世萍、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卢学世、公诉处处长石晓梅组成,先后对宕昌县、成县、徽县、两当县、西和县检察院进行督导。督导组通过实地查看工作台账、会议记录、宣传资料,调阅案卷材料,召开座谈会议听取汇报、开展互动交流,详细了解各县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督导组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事关国家基层组织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事关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伟大斗争。高检院、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省检察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做“四件大事”中第一位工作来抓, 此次省检察院督导采取三级联动、压茬推进的方式,对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院进行全覆盖督导,市县两级检察院要正确认识省检察院督导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将督导压力转换为工作动力,围绕省检察院督导的6个方面30条具体要求逐一对照检查,坚持即知即改,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督导组强调,检察机关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侦查取证的引导者,引导公安机关强化事实及危害特征的证据收集;做黑恶定性的把关者,严格审查,依法打击,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保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跑偏、不拔高、不凑数,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内运行;做从重处罚的推动者,要对每一个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犯罪提出从重处罚、顶格量刑建议,体现从严从重要求;做严格执法的监督者,及时监督立案侦查、纠正漏捕漏诉、提起抗诉,确保不枉不纵;做社会综合治理的建议者,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要提出社会综合治理的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严格管理。
 
督导组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察机关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自身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具体的办案业绩彰显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
 
二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对检察环节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要精心组织、严格审查,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又要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不作为不担当、包庇纵容、失职渎职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达到办理一案,整顿一片的效果。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逐案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强化社会治理。
 
三要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涉黑涉恶案件侦捕诉审衔接机制,对内要加强业务部门相互之间工作衔接,实现办案工作全流程无缝衔接、资源共享,确保内部信息交流畅通。对外定期与公安、法院、司法等机关开展联席会商,逐案提前介入、分析研判,解决困难问题,减少分歧,达成共识,形成打击合力。
 
四要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排摸力度。对近三年来符合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涉及重点领域、地区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在审查涉黑涉恶案件时,深挖案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线索,及时汇总归纳,依法妥善移送处理。
 
五要注重总结宣传。综合运用内部信息报送、新闻媒体宣传、深入群众实地宣传等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政策、法律、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各县区检察院召开的座谈会上,各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就贯彻落实好省检察院此次省检察院督导,魏刚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全面“破网打伞”、紧扣深挖根治上持续加力,突出案件质效,严格依法严惩,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围绕省检察院督导中发现、指出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紧抓实抓好,努力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发展。(陇南市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