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8-06-13
阅读次数:
本网讯 6月7日至8日,陇南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光平,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南海生等深入康县岸门口镇吊桥沟村、铜钱乡麻园村、亮垭村,就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督导调研,康县检察院检察长刘映溢及乡镇领导陪同调研。
李光平先后对陇南市检察院驻康县岸门口镇吊桥沟村、铜钱乡麻园村、亮垭村第一书记(兼帮扶工作队队长)进行了看望慰问,为他们送去了日常生活用品,送上了陇南市检察院党组的关心关爱,并对驻村帮扶工作台账资料进行了检查。
在实地查看和了解吊桥沟村通社公路、便民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麻园村党员活动室、文化广场建设及聚河园养鸭、康县丰乐园养殖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后,李光平强调,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产业发展,确保群众持续增收、稳定脱贫。同时,要注重环境保护,在发展养殖业对周围环境特别是水环境的影响方面进行评价、做好处理,有效防止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系统。
在吊桥沟村、麻园村、亮垭村李光平主持召开驻村第一书记、乡村两级干部座谈会议,听取了帮扶工作队近期工作情况汇报,传达学习了陇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帮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修改完善“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的紧急通知》和市委组织部转发的《甘肃省选派到村任职第一书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并对当前“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修改完善及帮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帮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把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把群众的事情放在第一位,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为群众办好实事。
二要严明工作纪律。按照省市县委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及第一书记管理的要求,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管理下,严格执行公开承诺、工作纪实、定期汇报、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发挥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守工作岗位,把帮扶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三要进一步做好“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修改完善工作。靠实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第一书记及各帮扶责任人责任,围绕大排查发现的问题,对照“一户一策”六个方面的内容,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一户一策”再完善、再细化、再落实。
四要加大特色产业发展帮扶力度。要按照乡镇党委政府的总体思路和规划要求,帮扶单位在争取项目、争取资金等方面多做工作,在产业发展模式上,要以“市院及帮扶村党支部+合作社+贫困农户”形式,助推村级经济发展,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确保帮扶村、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致富。(陇南市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