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7-08-07
阅读次数:
本网讯(通讯员 陈佳木)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案件管理工作,提高案管各项业务工作质量,8月2日,在陇南市检察院召开的全市检察长座谈会暨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陇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刚指出了全市案管工作在队伍建设、案件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分析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并对全市案件管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增强做好案管工作的信心,努力提高案件管理工作水平。案件管理工作人员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懂业务、善管理、能沟通、会协调的标准,在巩固好管理、服务职能的同时,在监督、参谋和决策上下功夫,从理念上、制度上、工作方法上找突破,真抓实干,创新工作思路,主动担当,努力学习,提高本领。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使个人工作能力提升与案件管理职能完善融合起来,以适应案件管理业务不断增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更好的服务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二是加强统计信息的深度运用,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案管部门掌握着大量检察业务数据信息,各县区检察院要高度重视案管数据资源,适当转变观念,变数据统计为“数据智库”,成为数据采集、检察职能有效发挥的得力助手, 着力在服务领导决策、服务业务工作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分析质量,强化业务分析成果的交流报送,在保证信息数据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的前提下,将检察业务与大数据信息化平台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评价性、专题性的态势分析,突出业务信息数据的深度运用。
三是树立案管监督权威,确保案管监督的实际效果。随着司改后办案模式的转变,案管部门履行内部监督职责将更加深入,对促进办案规范化建设将更为重要。各县区检察院要高度重视案管工作,通过不断强化案管工作、深度履行案管部门内部监督的职责,明确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好“监督”与“服务”中出现的问题,通过深化监督,查漏补缺、防微杜渐。为确保监督的实际效果,对案管部门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出现的问题,根据检察长和检委会的意见或决定,督促相关部门予以落实整改,使案件管理的监督职责向集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
四是提高案件管理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要充分发挥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在检务公开中的核心作用,强化措施,下大力气补齐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预约方面的短板,着力解决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在妥善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业务,把案管信息化建设与“互联网+检察”模式相结合,运用案管现有的平台,强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推动检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陇南市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