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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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解民忧 女子显本色
记宕昌县司法局何家堡司法所
本网讯(通讯员 者鹏亮 王晓娥)陇南市宕昌县司法局何家堡女子司法所组建于2011年,由4名具有大学法律专业的干警组成,是宕昌县唯一一个全部为女性干警组成的“特色”司法所。
自何家堡女子司法所组建以来,在宕昌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制定了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并要求所有人员一定要精诚团结,转变“女子不如男”的陈旧观念,她们以博学、正直和女性的耐心细腻一直坚持工作在司法行政一线上,用自己的辛劳、汗水和智慧努力做好司法行政的全面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广大群众,服务经济发展,为创建“平安何家堡”,构建“和谐乡村”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何家堡司法所已成为全县司法战线的一面旗帜,近年来,多次被省、市、县各级部门授予“标兵司法所”、“模范司法所”、“普法先进集体”、“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荣誉称号。
化解民间矛盾纠纷 筑牢第一道防线
六多年来,凭着对党的事业的无比忠诚,凭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凭着对辖区百姓的满腔热情,她们始终脚踏实地的坚守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有人说:调解工作是“没权没钱跑断腿,不吃不喝磨破嘴”的苦差事。但她们认为:“辛苦我们,幸福大家”。人民调解工作,虽然在物质方面是清贫的,但在精神方面却是富有的,这富有是用金钱买不到的,只有身临其境,才能品出其中甘甜。我们调解的每一起纠纷,都是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结合“搬梯子、泼冷水、解疙瘩”的调解工作方法,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使双方当事人横眉怒目来,携手并肩去,收到了化干戈为玉帛之良效,使矛盾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
2013年6月22日,白杨村孩子王某(11岁)和小伙伴放暑假去山上摘野草莓,路过岷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专用水渠时,不慎跌进水里,导致孩子死亡。6月23日,白杨村全体村民拉着着孩子尸体到厂子门口建灵堂,随即又向县城进发,准备到县上集体上访。接报后,何家堡司法所全体女干警在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跑步到在东苑路口对闹事群众进行现场法治教育,配合其他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在县、乡、村和司法所等部门共同努力下,于当天下午五时,当事人和该公司签订协议,当事人拿到22万元的赔偿费。
六年多来,共参与和直接参与调解各种民间纠纷200余件,调解率达10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方法不得当、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导致矛盾激或民转刑事件的发生,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使一对对因家务琐事闹离婚的夫妻破镜重圆;一起起宅基侵权、土地边界等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一位位遭虐待的老人过了幸福的晚年生活;双方当事人由怒目相持,到握手言和。这里面无不渗透着女子所司法全体干警的心血和汗水。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六年多的基层司法工作实践使她们认识到:一些群众不学法、不懂法导致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民间矛盾纠纷的根源,而最得力的措施就是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知法、学法、遵法、懂法、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法律知识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她们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她们顶酷署,冒严寒,踏积雪,踩泥泞,不辞辛苦地奔走在田间地头、农户家中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且她们约定:进村入户不吃招待饭,并要求全所干警以实际行动自觉维护女子司法干警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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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5日,何家堡乡白杨村村民13户村民来何家堡司法所投诉,称他们在岷江电力有限公司专用水渠边的土地被该公司施工过程中损毁,2015年初赔偿了2014年的青苗补偿,并承诺在使用结束时恢复土地原貌,但一年多了,该公司被没有实现自己的诺言,引发了群众的不满,在乡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下,司法所多次深入到现场和群众家中进行调查摸底,经过多次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都同意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司法所于2016年4月27日,5月17日,5月18日,6月16日多次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岷江电力有限公司将赔偿款交至司法所并与10户村民逐个签订《安全协议》和《人民调解协议》。
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预防重新犯罪发生
六年来,她们对辖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谁犯啥罪,那个法院判决,多长刑期,在哪里服刑,个人特长、家庭状况了如指掌,帮助教育好一个刑释解教人员,就等于为社会消除了一份隐患。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对每个回归人员都非常热情接待,积极安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加快他们改造的步伐,重新成为社会有用之材。
2012年6月5日,通过宕昌县检察院和当地派出所将社区服刑人员王某某移交到何家堡司法所进行为期三年的社区矫正,在服刑期间,王某某能够自觉服从管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表现较好。该乡领导和司法所工作人员非常重视王某某的积极表现,在一次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帮扶时,得知王某某有发展壮大个体企业的想法,不仅热情鼓励他,还帮助其在农家书屋找齐了相关资料和科技光盘赠送给他,后又让他到比较成功的个体企业进行参观学习,增长了建立小型砖厂的知识。通过司法所的积极引导和外出参观学习,他开阔了眼界,进一步坚定了进行规模化砖场的信心和决心。但是扩大生产需要的资金、场地如何解决?是摆在他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随着全省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以来,借着这股春风,加之基层司法所正在进行的“法律七进”活动刚刚开始,何家堡司法所决定把帮助、扶持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创业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所长主动找到白水川村委会干部、村民进行协调、沟通,将村里紧挨着砖厂的一块闲置山地承包给王某某。用地问题解决了,但是扩建资金出还存在严重缺口,司法所又主动向乡政府汇报,得到了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经过多方努力,终于通过县农行成功贷款,做到了扩大再生产。新的生产线顺利投产后,何家堡司法所又先后4次深入到砖厂进行指导并帮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目前,王某某的砖厂场已实现生产、销售一体的现代化生产模式,砖坯存储量6000万余只,固定资产已达30余万元,年利润在5万元以上。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地发挥社区矫正对象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
“工作有职责,服务无止境”——这是何家堡女子司法所的座右铭,同时也是何家堡司法所的工作方针,平时不论忙闲,不管事大小,也不计较态度如何,只要群众找到她们,她们都会热情的接待,妥善的处理,努力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但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她们的内心深处,大家深感对不起家庭,因为陪伴的时间真的太少。但她们一致认为:自己的“小家”受点损失没什么,“大家”的工作却一定要做好,就是要舍“小家”顾“大家”,对的起党和人民,对的起所热爱的司法行政事业,对的起何家堡乡6000多父老乡亲,以实际行动树立了女子司法干警的良好形象,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陇南市宕昌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