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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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张瑜琳 何桥)11月13日,甘肃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徐维忠等三人,在陇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光平、礼县检察院检察长罗永宏陪同下,深入礼县崖城司法所等刑事执行场所,通过实地查看、现场交流的方式对礼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进行了督导调研。
调研中,徐维忠在听取了该县检察院罗永宏检察长的汇报后,充分肯定了该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他指出,礼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发展尤其是再次荣获“国家一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的荣誉称号,离不开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离不开刑事执行检察干警的扎实工作和努力,希望礼县检察院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创新思路,推动礼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后,徐维忠对该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继续抓好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强化派驻检察室管理,坚决不能放松对刑事执行场所安全防范检察,确保刑事执行场所安全稳定。要通过多种渠道发现案件线索,严防牢头狱霸和监管场所干警克扣服刑人员伙食等现象的发生。
二是要充分将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与乡镇检察室工作相结合。要明确派驻检察室职能定位,弱化乡镇检察室联络员行政角色,突出检察监督特色,建立健全与乡镇检察室的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检察室职能。
三是要积极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业务。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准确理解和把握有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执行监督等八项新业务的法律指导思想,提升业务能力。要拓展思路,掌握新业务难点,积极开展各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业务。(陇南市礼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