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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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陈耀华)10月22日,陇南市检察院检察长高连城一行三人深入文县临江、尖山、桥头等乡(镇)、村,对“保民生、促三农”、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深入进行督导调研。文县检察院检察长何萧陪同调研。
调研中,高连城先后走访了文县临江、尖山、桥头等乡镇检察室和东风、宋坝等村检察联络室,查看了涉农惠农资金“三公开”情况,深入村、社、户详细了解了“精准扶贫”工作。在各调研乡镇召开的工作座谈会上,高检认真听取了文县检察院和各乡镇负责人的“保民生、促三农”工作汇报。
高连指出,“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是省检察院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服务人民、服务群众履职接地气之举、作风连民心之举、效果显威力之功,是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市县两级检察院必须高度重视,深化措施,强抓细抓实抓,保证把工作做实做好。文县检察院的“保民生、促三农”工作思路明确,措施有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就文县检察院继续做好“保民生、促三农”工作回头看,深化工作亮点,高连城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深化阵地建设。按照“七个一”的标准,对文县的“三室”、“三员”的规范化建设积极回头看,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在科学规范“三室”建设和“三员”配置上下功夫,对不符合标准的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配齐信息查询平台,提高阵地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要做好政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工作。要监督各项农民群众关心、牵扯群众利益的政策、资金的实行和发放情况,全流程公示,杜绝暗箱操作,把项目名称、资金总量和发放标准、资金流向定期向群众公布,预防和杜绝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
三是要完善工作长效机制。要加强检察联络员的管理和调配机制,乡镇检察室和涉农单位检察联络室的驻室联络员每月至少驻室工作2次,村级联络室的驻室联络员每月至少驻室1次,要定期对选任的检察联络员和监督员加强学习培训,促使他们明确职责,把他们培养成支农惠农政策的“明白人”、检察机关的“顺风耳”和“千里眼”,让他们利用检察联络室拓宽检察机关的服务层面,做好信息资料的收集,切实帮助检察机关发挥好监督职能。
四是要注重典型引领。要加强与市检察院的工作衔接,及时上报工作情况,积极总结工作中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发挥好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因地制宜地注重典型引领,保证专项工作在扎实有效的基础上实现新发展。
五是要强化宣传效果。要经常性地开展“法律七进”行动,扩大宣传途径,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影响力,大力加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推进政策更加阳光,项目更加透明,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陇南市文县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