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陇南政法网,今天是 2025年06月08日 星期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要闻

宕昌县首起军属法律援助案件终结

来源:陇南司法网 责任编辑:李婷 发布时间:2015-08-04 阅读次数:
字号:A A    颜色:
本网讯 近日,陇南市宕昌县法律援助中心以非诉讼调解的方式办结了首起军属与宕昌县水务局因房屋受损索赔纠纷案件,水务局补偿受援人损失4.5万元,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受援人赵某系哈达铺镇某村村民,儿子在新疆武警部队服役。2013年10月,宕昌县水务局在哈达铺镇兰渝铁路拆迁安置区自来水试通水期间,因施工人员疏忽,将赵平安房前3.1米支管道未接,也未将管头封堵,自来水长期渗漏,导致受援人房基沉降、房屋裂缝。从2013年11月开始,受援人多次找宕昌县水务局协商赔偿事宜,水务局称房屋受损是房屋质量问题,或是“7·22”地震造成,与自来水渗漏无关而不予赔偿,纠纷久拖不决。2015年5月,受援人来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当即指派专职律师及有关人员承办。承办人员在受援人家中了解详细案情,实地查看房屋受损情况,了解房屋受损与自来水渗漏的关系,走访调查,收集证据,征求受援人的处理意见。在受援人不愿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情况下,承办人员多次到宕昌县水务局联系协调,起初该县水务局认为受援人房屋受损与自来水渗漏无关,经承办人员向水务局负责人出示相关证据,多次交流沟通,该县水务局最终认为自来水渗漏是导致受援人房屋受损的原因之一,同意给予补偿,但因补偿数额双方分歧较大,又陷入了僵局。承办人员又先后三次到水务局与负责人沟通协商,最终以水务局补偿受援人4.5万元达成协议,并于当天履行了协议。(陇南市宕昌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