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陇南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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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尹译)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工作与检察改革专题座谈会精神,4月1日,陇南市检察院组织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处、政治部宣教科和武都区检察院相关部门干警在武都区蓝天莲湖广场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为主题,与正在开展的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旨在推动民事行政监督工作依法规范发展。
活动中,检察干警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方式,对修改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监督范围和程序,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化解矛盾纠纷、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取得的成效;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对行政诉讼各方当事人诉讼行为以及行政诉讼全程监督过程中,针对行政机关执法不规范、行政管理漏洞、社会管理制度中不完善的方面,提出检察建议,推动人民法院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和创新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使更多群众了解民事行政检察的具体职能以及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案件范围和程序,不断扩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社会影响力。宣传活动同时还邀请设立了民事行政检察联络点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参加本次活动,现场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余次,现场受理申诉案件1件。通过此次活动,增强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提高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有效推动了陇南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陇南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供稿)